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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壹周丨南京、镇江量跌价升,泰州量升价跌

作者:小金刚 2022-05-13 14:01:27 来源:

本周(5.2-5.8)南京新增供应下跌,镇江无新增供应;南京、镇江成交量呈下跌态势,泰州成交量稍有上涨;南京、镇江成交价格上涨,泰州成交价格下跌。


市场动态


★南京


●供应:本周南京新增供应11.58万㎡,环比下跌67%;供应主要来源于雨花台区7.37万㎡,其次是江北新区2.68万方㎡,浦口区1.23万㎡,江宁区0.31万㎡。

●成交:本周南京商品住宅成交11.41万㎡,环比下跌3%;成交总额40.99亿元,环比上涨0.2%;其中江宁区成交2.52万㎡,位列第一,其次为江北新区和秦淮区。

●价格:本周南京商品住宅成交均价35920元/㎡,环比上涨4%。

●存量:截至5月8日南京商品住宅存量760.66万㎡,去化周期10.27个月。数据来源:金刚石云数据。统计周期5.2-5.8;(数据不含六合、溧水、高淳)。


★镇江


●供应:本周镇江无新增供应;

●成交:本周镇江商品住宅成交1.54万㎡,环比下跌55%;成交总额1.68亿元,环比下跌50%;其中润州区成交0.72万㎡,位列第一,其次为丁卯区和大港区。

●价格:本周镇江商品住宅成交均价10884元/㎡,环比上涨9%。

●存量:截至5月8日镇江商品住宅存量195.32万㎡,去化周期22.25个月。数据来源:金刚石云数据。统计周期5.2-5.8;(数据仅含润州、京口、丹徒、丁卯、大港)。


★泰州


●成交:本周泰州商品住宅成交0.90万㎡,环比上涨1%;成交总额1.36亿元,环比下跌8%;其中海陵区成交0.69万㎡,位列第一,其次为医药高新区和高港区。

●价格:本周泰州商品住宅成交均价15110元/㎡,环比下跌9%。

●存量:截至5月8日泰州商品住宅存量130.07万㎡,去化周期19.11个月。  数据来源:金刚石云数据。统计周期5.2-5.8;(数据仅含高港区、海陵区、医药高新区)。


政策动态


01三大金融监管机构齐发声,释放楼市维稳信号

●5月4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及深交所同时发声,落实金融支持稳经济工作措施,其中重点提及房地产金融措施。央行表示: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及时优化房地产信贷政策,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证监会表示:积极支持房地产企业债券融资,研究拓宽基础设施REIT试点范围,适时出台更多支持实体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银保监会表示:要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首套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灵活调整受疫情影响人群住房贷款还款计划。


02南京、无锡、连云港、淮安、徐州、镇江、扬州等多城政策出台

●南京:5月6日,南京江北核心区、江宁全部区域,已经确认放开限购,本地不限购外地需要缴纳6个月社保可开具购房证明;5月9日,南京限售时间点将有调整,5月10号就执行。从此前的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调整为:自合同备案之日起满三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无锡: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5年调整为2年。5月1日,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联合发文称,经研究,无锡市区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由5年调整为2年。

●连云港:首套房首付比下调至20%,引导商业银行下调房贷利率。通知提出,首套房首付比例按20%执行,引导商业银行逐步下调房贷利率、缩短审批放贷周期。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和使用面,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缴存补贴,吸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助力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改善居住条件。经营性用地竞买保证金缴纳模式由“出让金总额低于5000万元全部缴纳;出让金总额5000万元-1亿元缴纳5000万元;超过1亿元缴纳出让金总额的50%”调整为“缴纳出让金总额的20%”。缴款期限模式由“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调整为“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扩大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评A类覆盖面,将A类企业比例从10%调整为20%,使更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获得在预售进度条件、预售资金使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徐州:徐州房地产救市新政公布。1.挂牌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按土地挂牌起始价由原来的100%调整为50%缴纳;2.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下调住房贷款利率,积极开展“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有效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3.鼓励金融机构对无房无贷的首次购房及有房无贷的二套住房降低首付比例;4.新购商品住宅144平方米以上的不限制转让,土地出让合同另外约定的除外等等。

淮安:5月5日起,实施3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1.降低租房提取门槛,单方、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9600元、19200元,每自然年度可2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当年房租;2.动态调整贷款额度,最新贷款上限66万元;3.降低贷款首付比例,首套首次降至20%。

●镇江: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为40%。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对已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为40%。通知适用范围为全市,各辖市区按照此政策执行。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在2022年4月29日(含)之后的,按本通知执行。

●扬州:降低人才及二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至20%:5月7日,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通过住房公积金支持在扬来扬人才和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改善居住条件。根据新规,在扬来扬人才、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贷款首付比例由30%调整至20%。此外,二孩、二孩以上(不含二孩)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可在最高贷款限额基础上分别上浮10万元和20万元。双职工申请贷款的,每人单独计算贷款额度。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对照人才层次较高的一方,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扬州市双职工最高贷款限额的对应倍数。经市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级有关人才、省级人才、市级人才,取得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或相应学位的六类在扬来扬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人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不超过扬州市单职工最高贷款限额的4倍、3.5倍、3倍、2倍、1.5倍、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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