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苏州召开全市人才公寓建设推进会推出一系列支持举措,为人才公寓建设按下“快进键”!推进会后,随即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面向海内外人才通报《关于加强苏州市人才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
文字解读:
打造人才向往的“理想之城”,让他们“住有所居”“住有宜居”。在“真金白银”不断加码人才乐居政策的基础上,苏州从深层次、制度性突破入手,建立市级层面统一标准,强化改革创新和集成效应。
筹建形式
政府或政府委托实施机构、其他社会力量筹建的人才公寓、通过发放租赁补贴统筹市场房源等形式。
.筹集目标未来3年提供不少于10万套人才公寓。
选址规划
突出人才公寓建设的 TOD 导向,人才公寓配建要求应纳入轨道交通 TOD 项目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与轨道交通 TOD 上盖项目同步建设实施。
筹集方式
新增用地配建。在年度用地供应计划中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以单独供应租赁住房用地、在普通商品住宅项目中配建租赁住宅的形式,优先集中建设人才公寓。
用人单位自建。鼓励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集中建设人才公寓。支持人才集聚的企事业单位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人才公寓。申请商改住以及通过存量土地更新建造租赁住房的,应明确一定比例用于人才公寓。
存量建筑改建。鼓励利用既有存量建筑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并明确一定比例用于人才公寓。
市场化筹集。各地可通过购买、租赁等方式整合市场房源的方式筹集人才公寓,加大人才住房供给。
实施租房补贴。实施租房补贴政策,各地可根据本区域实物配租人才公寓的供需情况统筹确定租房补贴方位和标准,适当调整范围。
布局考虑
规划要科学合理,项目建设选址要配套齐全。
支撑政策
允许各级财政提供补助或补贴,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投资及提供资金支持参与建设人才租赁住房。
审核方式
通过建立统一的人才公寓信息化平台、健全人才租赁住房申报审核服务流程等,实现房源录入、租房申请、资格审核、分配签约、缴费退租等全流程管理。
租金缴纳
明确人才公寓租金一般不高于同区域市场平均租金的70%, A 、 B 类人才可免租金入住,高层次人才可用公积金支付房租。
配套供给
提供与国际接轨的管理和服务,形成符合国际人才需要的工作生活配套体系,可引进专业机构实施标准化运营管理,不断提高人才公寓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人才公寓建设是人才最为关注的“关键小事”,也是苏州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关键抓手。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1-2wMlToALaf-ZMYaBEc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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